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定义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10-30 人气:1133
家庭暴力和其他暴力一样, 是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个人、 家庭以及社会等各方面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 自1979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件, 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 、《儿童权利公约》 等, 明确而详尽地阐述了有关反对对妇女儿童施暴问题的国际准则, 对缔约国消除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目前, 共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 其中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国, 家庭暴力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作为上述公约的缔约国, 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婚姻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等国家法律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家庭暴力作出规定。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或政策, 一些地级市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2008年,全国妇联、 中宣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制定了《涉及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 并在基层法院试行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民事保护裁定。 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明确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妇女的暴力行为” 的概念, 它是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 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 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 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重申, 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情形进行了归纳和列举。1993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 使用了“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的概念, 它是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 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 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 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重申, 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情形进行了归纳和列举。
国际社会对待家庭暴力基本立场与态度是:
1.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2.家庭暴力是侵犯人权的行为,是不能容许的。
3.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机构各部门应该积
极行动起来,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
4.消除暴力要从自己做起,需要每个人的积极行动,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5.暴力没有理由,施暴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指责受害人是对她们的二次伤害。
在我国, 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 我国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主要体现在200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 其中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 捆绑、 残害、 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 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我国司法解释中没有将性侵害单独列出, 实际上已经包含在身体和精神伤害里面了。 即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 使受害人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 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的行为都是需要干预的家庭暴力。 而且, 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界定采取了较为客观、 严格的标准, 暴力行为必须在客观上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才能予以认定。 这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标准, 而不是是否构成家庭暴力案件的标准。 前者强调的是过去的行为造成的结果, 后者关注的是正在发生的行为。 干预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 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不能等到伤害后果发生了才进行。
数据来源:全国妇联权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