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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研讨纪要
2014-12-10 14:00 作者:李林 来源:研究会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1月25日是国际反对对妇女的暴力日,国务院法制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反家暴立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是多年来各界妇女、专家学者、受暴当事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的结果。
   
       陕西省妇女研究会与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经过沟通之后确定于2014年11月29日在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参见研讨会的人员有陕西省妇女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陕西省妇女研究会防治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的项目负责人李琳,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张伟教授、西北大学法学教授杨丽珍教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唐洁法官,陕西省妇女研究会志愿者律师邓颖聪、安明磊、张小娟,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郝佳、马钰风 ,及法学研究生等近20人。


 
      参会人员对这次的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表达了欢迎、肯定,感受到鼓舞的态度,认为明确了反家暴的国家责任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部分条款比较具体,便于操作。大家还从反家暴立法层面,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本立法建议稿逐条讨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里选择大家的部分建议供参考:在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方面体现不足够,有些条款仍停留在倡导层面,过于原则和笼统,不好操作,有的条款涵盖人群不够,如性侵害、同居关系的暴力等。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具体审理、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中,如有必要,应该要求加害人接受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矫治费用应由本人支付。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还提出了与上位法衔接的问题和司法实务的可操作性。

      本次研讨会讨论热烈,比较深入,大家纷纷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个别条款的认识存在差异。

      我们将尽快整理本次研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报告送达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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