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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社工携手合作,共同化解当事人心结
2013-11-18 14:38 作者:新城区法院-陈辉 来源:研究会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3年8月9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与陕西省妇女研究会举行法官+社工模式揭牌,将具有专业背景的婚姻咨询师和社会工作师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和婚姻家庭关系的辅导工作与法院在传统民事案件上的审理有效对接,社工服务领域拓展到法院的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社工这种崭新的工作模式,对法院创建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社会效应初显。近日,我院法官与社工携手合作,成功为一名情绪严重失控的当事人做心理辅导,取得良好的疏导效果。

        何某与冯某结婚多年,双方为女儿入托问题发生矛盾。一次争吵后,冯某未告知何某将孩子带回老家,此后何某经常回冯某老家看望孩子。在双方再一次发生激烈争吵后,冯某认为何某的行为对女儿造成极大的刺激,拒绝何某探望女儿。何某再没有女儿的任何消息,陷入极度的悲伤和绝望中。2013年8月新城区人民法院韩森法庭受理冯某起诉何某离婚案。庭审中,何某认为能与冯某消除误会,愿与冯某共同生活,消除误会,维持家庭幸福。但在提及女儿时感到自己为家庭为女儿做出的巨大牺牲,非常委屈,情绪失控,无法自拔。何某要求法官给予必要的帮助,审判人员当庭对冯某的做法提出批评,并要求冯某提供女儿的受教机构名称和地址。事后承办法官多次给冯某做工作协调无果。考虑到双方结婚多年,婚姻基础较好,冯某要求离婚不具备离婚的法定条件,我院依法作出不离婚判决。宣判前为安抚、化解何某的不良情绪,主审法官及时与社工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宣判时邀请有着丰富心理辅导经验和从事多年社工工作的王延萍老师到场共同对何某进行心理疏导。面对何某像水帘洞一样的眼泪和撕心裂肺的痛苦,王老师耐心倾听何某的诉说,同理她的感受,明白她的处境,通过家庭关系雕塑,让何某感知到夫妻间的关系就是一场双人舞,需要相互的配合、协调,适当的松手,可能暂时缓解家庭矛盾。对何某有策略地处理家庭问题,孝敬公婆的行为给予肯定。通过谈话何某认识到孩子只是她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如何爱孩子,自己的的情绪调适等。在整个过程中,王老师以专业理念和多元工作手法给予何某精神上的支持和心理上的疏导,排解其不良情绪。法官也适时从法律上给予何某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经过法官与社工2个小时的疏导工作,何某情绪趋于稳定,并表示愿意参与社工的团体辅导和团体活动,助其早日走出阴霾的心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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