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在长沙,发生于3年前的丈夫杀妻案开庭。这起案件中,丈夫存在家暴行为。全国妇联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仍有24.7%的女性曾遭遇到不同形式的家暴。
检察官指控,叶江年于2010年7月26日在浏阳市城东新村蔬菜批发市场宿舍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宋会文发生争吵,将妻掐死后肢解,涉嫌故意杀人罪。
2010年7月26日中午,叶江年喝了点酒,回家后和妻子吵了一架。叶江年说,吵架后,妻子在回房间的过程中推倒了他的母亲。
“我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叶江年说,这是他掐死妻子的重要原因。他跟进房间后,两人又吵了起来。争吵过程中,他将妻子掐死。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他将尸体拖入厕所肢解。后来据调查,其母因为患老年性痴呆,已对当时的事情失去辨别能力。之后,他将尸块装进装蔬菜的泡沫箱内,藏到了楼顶的水池中。为了防止尸块发臭腐烂,他还先后买了200包食盐对尸体进行腌制。
在杀害妻子后,叶江年向父亲和儿子解释,称跟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离家出走了。他还摔碎了妻子的手机,制造吵架假象。
妻子“失踪”后,叶带着刚满6岁的儿子,四处“寻找”妻子。他和岳父还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去大街上张贴寻人启事,找当地媒体求助,甚至找人借了辆摩托车到处“寻找”。每年过年过节,叶都会去岳父家探望长辈。
直到2012年6月2日,顶层住户找人清理楼顶,清洁工意外发现藏了两年的尸体。当天晚上,叶江年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对于检方对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指控,叶江年沉默良久后轻声回答“属实”。法庭调查时,叶江年在回答法官问话时也非常简单。
法官问叶江年为何会有这些就诊记录,叶简短地回答:“家庭矛盾,我打了她。”“什么原因?”“家庭琐事。”“殴打程度怎样?”“一般般。”
整个庭审,叶江年都显得比较镇定。只有在辩护律师问他是否后悔时,他低下了头,沉默良久,轻声地回答“后悔”。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择期宣判。
编者评语:
1.本案中叶江年婚后一直对宋会文实施家庭暴力,时间长达几年,但是由于宋会文对家庭暴力无力或者说是为了孩子忍气吞声,导致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的对受暴者施暴,这也正是家庭暴力的循环性,一般认为家庭暴力的循环性包括紧张状态阶段、暴力阶段和亲密阶段三个阶段,而且在暴力循环的过程中暴力程度也在加深,一次比一次严重。
2. 受害人宋会文生前在日记中多次表达了愤怒,但生活中却一直忍受着。一份调查也显示,受害者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家人和朋友,往往只能起到劝导和建议的作用,中国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家庭暴力属于人家的家务事,正所谓“清官的难断家务事”,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即使是妇联、派出所,囿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救助手段的不足,也很难做出行之有效的援助。要减少悲剧的发生,从个体到社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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